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數字公共產品(digital public goods)涵蓋“開源軟件、開放數據、開放人工智能模型、開放標準和開放內容”等多重內涵,可以通過多種形式融入數字基礎設施。開源是數字公共產品的典型生產供給方式,但與具備相對開放性的開源產品所不同的是,數字公共產品不僅具有重要的商業意義,而且在社會層面與公共利益層面能夠發揮重要聚會作用。目前,世界主要國家已經相繼認識到數字公共產品制度在開源創新生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紛紛制定相應政策使本小樹屋國在開源創新中占據國際競爭優勢。在這一世界前沿趨勢下,我國亟須借鑒國際經驗加快完善數字公共產品制度,促進開源創新生態快速發展,推動以“開源”形式創新要素配置、優化要素組合,增強新質生產力。
“十四五”以來,開源發展受到黨和國家的重點關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規劃綱要》首次在國家戰略規劃文件中明確提出支持數字技術“開源”發展。在這一規劃的號召下,我國開源事業即將進入一個如火如荼的高速發展時代。開源創新生態有助于匯聚行業力量推動底層資源共建共用、打破國外技術壟斷,但目前我國開源創新生態建設卻因開放數據、開源軟件、開放人工智能模型等數字公共產品供給不足而發展受限。在這一背景下,更需加強開源體系建設頂層設計,加速發展數字公共產品制度來破局。
開源創新生態發展亟須健全數字公共產品制度
開源模式憑借其強大的資源匯集和協同創新優勢,已成為新一代人工智能技術迭代升級的關鍵動力。基于開源模式形成高度開放、協同演化、共創共建、共治共享的開源創新生態,不僅有助于我國數字技術持續高速發展,更能推廣以“開源”實現要素優化配置與組合,為培育新質生產力提供源源不斷的發展動能。然而,目前我國因相應數字公共產品制度缺乏,在開源創新生態建設上仍然面臨技術路線不統一、研發力量不集中等問題,而建立健全數字公共產品制度則是形成推動完善我國開源創新生態的有效途徑。
數字公共產品制度是推動開源創新生態發展的重要基礎
開源創新的生產組織模式與基于市場或基于層級的傳統創新不同,其強調公共參與和共享原則,是一種基于“公共產品”的知識創新架構。在這一模式中,數字公共產品的非競爭性、非排他性、可擴展性、互操作性等關鍵特征可以有效哺育生態發展。通過建設完善的數字公共產品制度能夠降低整體產業的研發成本、打破企業間合作壁壘以形成規模效應,充分促進開源創新生態中基礎資源的高效利用,為高層次的創新活動提供堅實基礎。
數字公共產品制度能為開源創新生態突破底時租場地層技術制約提供有效路徑。盡管我國已經開始積極推動開源生態的建設,但國內開源軟硬件產業仍面臨著底層技術受制于人的根本問題,之前一直“在他人土地上開墾”,形成了技術依賴性。例如,谷歌通過開源許可協議等一系列數字公共產品制度設計保證了其安卓生態穩定壯大的同時也形成了隱形壟斷優勢,其在2019年將谷歌移動服務框架對我國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為公司”)斷供,迫使華為公司海外服務停止更新,至少影響了100億美元的海外銷售收入。在此背景下,更加需要以數字公共產品制度推動我國高水平研發力量協同,在發展壯大我國自主創新生態的同時集中突破底層技術制約,并通過明確數字公共產品內涵與范圍將其充分開源共享,從而有效避免資源重復投入、降低研發成本,最大限度地發揮底層數字技術價值。同時,可信、公平的數字公共產品制度能夠保障使用者對數字公共產品進行有益的修改、分享和擴展,以及降低長期使用成本,并通過開放協作、直接參與和維護實體自主權來培養技術信任。
數字公共產品制度能推動打破企業間合作壁壘以形成規模效應,加速形成開源生態。目前,我國在基礎軟硬件等關鍵領域均受到國際頭部企業的制約,嚴重威脅我國信創產業安全。在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的重壓下,國內各大廠商繼續“單打獨斗”已不再是最優解。數字公共產品制度為打破頭部企業數字技術壟斷提供工具與技術服務的替代方案,可促進以開源方式形成生態內多主體合作,實現操作系統、中間件及數據庫等底層核心基礎技術協同攻關。此外,數字公共產品制度能夠建立平等參與機會,增加全球多元主體在通用工具上的合作機會,進而促進國際層面的多邊協調與合作,推動全球數字技術開發者共同構建一個開放、多元和架構包容的軟硬件生態體系。
數字公共產品制度能有效打破“數字鴻溝”,促進社會按知識進行再次分配,助力形成推動社會全面創新的開源創新生態。“數字鴻溝”是信息化社會面臨的主要挑戰之一,尤其隨著算法、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突飛猛進,更是讓“數字鴻溝”增添了全新的內涵和驅動力。目前,“數字鴻溝”不僅體現在器材和裝備層面,也體現在基礎數字公共產品的可訪問、低成本使用等各方面,彌合“數字鴻溝”的有效途徑之一在于減少不同群體之間在獲取和使用數字公共產品方面的差距。通過構建完善的數字公共產品制度,設立可信可靠的“公共接入點”,能夠為全社會提供平等的數字訪問機會,提供公共可訪問的基礎AI(人工智能)能力,提供知識共享和開源教育,從而降低創新門檻,更有助于打造公平、共享的開源創新生態,進而推動社會創新和經濟發展。
數字公共產品制度構建已成為開源創新國際競爭新趨勢
數字公共產品是數字經濟時代公共基礎設施中的重要部分,最早于2013年由美國經濟學家Shane Greenstein提出。2020年6月,聯合國發布的《數字合作路線圖》報告中,進一步將數字公共產品定義為“遵守隱私和其他適用的國際與國內法律、標準和最佳實踐且無害的開源軟件、開放數據、開放人工智能模型、開放標準和開放內容”。自此,數字公共產品的理念在全球迅速擴散,世界主要國家相繼認識到數字公共產品制度在開源創新生態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紛紛以完善數字公共產品體系作為重要的公共政策抓手,試圖在開源創新中占據國際競爭優勢。歐盟在《開源軟硬件對歐盟經濟技術獨立性、競爭力和創新的影響》報告中提出若要在開源方面趕超美國,建立完善的數字公共產品體系是重要的措施。聯合國2022年9月發布的《數字公共產品憲章》強調,要促進全球數字公共產品的獲取,以使各國能夠建立必要的數字公共基礎設施和數據系統,共同應對會議室出租全球挑戰。據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數字公共產品洞察報告》,目前已有50多個國家希望實施數字公共產品。可見,健全數字公共產品制度、發展數字公共產品已經成為世界主要國家在開源創新領域占領先機的關鍵。對于我國而言,尤其在面臨高端科技遭遇西方國家科技圍堵的關鍵背景下,數字公共產品制度對推動國際科技研發合作,以及吸引國際科技人才更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數字公共產品制度缺乏正在制約開源創新生態發展
開源創新生態是開源項目、企業、開源社區及開源開發者等不同角色參與形成的復雜網絡關系,開源創新生態的高質量發展需要所有角色在其中發揮應有作用。然而,目前我國開源創新生態雖擴張趨勢明顯,但整體仍處于低水平狀態。據美國面向開源及私有軟件項目的托管平臺GitHub數據統計,2022年中國新增開發者數量占GitHub新增開發者總數的百分比為15.6%。來自云原生計算基金會(Cloud Native Computing Foundation,CNCF)的數據表明,截至2022年2月,CNCF超過20%的開源項目來自中國,中國開發者的貢獻度排名上升至世界第2位。然而,在我國開源開發者數量擴張的背后卻仍存在主流項目參與不足、開源基礎制度理解不足等關鍵問題。《2022中國開源貢獻度報告》指出,我國參與主流開源項目稀少,在國際開源前50位(Top50)項目中只有2個項目上榜,且均為前端項目。此外,我國開源開發者對于開源許可證(其類別與作用如圖1所示)等開源基礎制度含義的理解遠遠不足,中國軟件開發網(CSDN)《2022—2023中國開發者調查報告》顯示,超過20%的開源開發者對于所有的開源許可證都不了解而直接使用(圖2)。可見,開源創新生態的基礎制度在我國未能發揮其重要作用,尤其是在開源代碼、軟件、模型等數字公共產品領域,我國仍因缺乏相應制度保障而難以形成共創共建、共治共享機制,嚴重制約開源創新生態的高質高效發展。
開源創新生態是一種典型的知識型社區,內部涉及大量的知識、信息和技術在多主體之間復雜的知識轉移和共享,更需要完善的制度保障。雖然“數據二十條”的頒布全面明確了我國的數據基礎制度體系,設立了國家數據局以統籌數據資源的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但除開放數據外其他數字公共產品制度仍相對缺乏,致使我國開源貢獻者對于開源生態理解不足,其權益難以得到保障,更難以開發國際優質開源項目。具體包括:①相應制度缺乏致使核心人才分布在不同廠商,且數字公共產品產權保護難以落實,企業因對開源缺乏信任而無法形成關鍵共性技術的合力攻關;②頭部企業在數字公共產品中話語權過重且難以規避其商業目標,導致其他企業擔憂參與數字公共品是“為他人做嫁衣”,制約中小企業應用并參與數字公共產品發展;③數字公共產品管理運營機制和標準的缺失,使得我國在開源許可協議等重要基礎制度方面只能適應國外標準,且面臨一定的兼容性問題,制約了我國開源基礎設施建設與發展,進一步導致我國在開源領域難以掌握話語權。
建設數字公共品制度體系的國際經驗
將數字公共產品作為國家戰略以賦能開源創新
通過頂層設計保障開源軟件、代碼等的安全使用。美國作為開源運動的發源地,最早認識到開源開放對國家發展的重要作用,并相繼頒布了《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聯邦源碼政策》(Federal Source Code Policy)《國家人工智能研發戰略計劃》(The National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R&D Strategic Plan)《開源軟件的獲取、管理和使用政策》(Open Source Software Acquisition, Management And Use Policy)等一系列法規和政策,強調要大力推進開源軟件、開源工具等,并于2022年通過《保護開源軟件法案》(Securing Open Source Software Act)保障開源軟件的安全使用。
通過政策引領推動數字公共產品的應用發展。歐盟充分重視數字公共產品等開源軟件應用,并將其作為關鍵的戰略行動。2000年歐盟委員會首次制定了開源軟件戰略,并分別于201小班教學0年、2014年和2017年進行了更新,以推動開源軟件在歐盟成員國的使用。2020年發布的《開源軟件戰略(2020—2023年)》(Open Source Software Strategy 2020-2023)以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有利于企業、創新者和公眾利益的軟件面向所有人開放”(software available to all to benefit businesses, innovators and areas of public interest)開源規則進一步推動了開源軟件作為數字公共產品的應用發展。據2020年歐盟委員會“開源觀測”項目報告,歐盟成員國過去20年來共出臺了不少于75份政策文件和25份法律文件以推動開源發展;其中,有25份政策文件和6份法律文件專門針對開源軟件等數字公共產品而制定。
完善管理運營體系與市場秩序以規范開源治理
以開源許可協議等方式構筑數字公共產品制度基礎。開源許可協議是對開源核心理念的一種法律保障,賦予用戶在一定范圍內的自由復制、修改及再發布的權利,形成了開源生態運行的核心規則。目前,美國已在開放源代碼促進會(OSI)中貢獻了93%的開源許可協議,使得其擁有絕對的領先優勢以主導國際標準。近年來,歐盟也批準了“歐盟公共許可協議”,以契合歐盟法律框架,同時適應自身發展規劃,形成推動歐盟開源發展的制度基礎。
成立專業服務數字公共產品管理運營的機構。歐盟在《開源軟硬件對歐盟經濟技術獨立性、競爭力和創新的影響》(The impact of Open Source Software and Hardware on technological independence, competitiveness and innovation in the EU economy)報告中呼吁建立歐盟開源軟件辦公室,通過形成官方的管理機構,與數字公共產品的市場化管理機制形成補充,作為統籌力量全面服務數字公共產品發展需求。英國成立了政府數字服務機構,用于管理所有正在進行的開源相關政策,包括內閣辦公室對數字和技術的支出控制、數字服務標準、開放標準原則和技術實踐守則,同時該機構也代表英國政府規范Linux基金會、萬維網聯盟和統一碼等開源社區。印度電子和信息技術部(MeitY)下屬印度高級計算發展中心(C-DAC)成立國家免費/開源軟件資源中心(NRC-FOSS),用以強化通信技術架構和提升有效的、經濟的、安全的、有質量的服務。
完善數字公共產品市場以鼓勵企業參與開源。歐洲十分重視建立良性市場秩序推動企業參與開源。2020年歐盟相繼公布《數字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與《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旨在規范數字公共產品的交易規則,加強對數字巨頭企業的監管與約束,遏制不正當競爭及壟斷行為,確保數字市場的公平和開放,保障其商業創新環境以促使企業樂于參與開源建設。此外,也有國家通過財政手段完善市場,支持企業加強開源創新。韓國科學信息通信技術和未來規劃部(MSIP)下屬信息通信產業振興院(NIPA)成立了開源軟件能力廣場(OSSCP),每年擁有1 200萬韓元財政預算用于全方位支持愿意從事開源軟件服務的企業。印度2015年提出“數字印度”計劃,呼吁開源開發者、技術企業家和初創企業加強開源產品創新。
構建高水平開源基礎設施以完善開源創新體系
構建從開發、訓練到應用的全鏈條開源社區。開源社區(Open Source Community)是開源項目運營的主要組織,能夠推動以民主、合作的形式進行項目開發、維護、增強等全鏈條開源活動(圖3)。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各地的開發者已秉承著開源思想,發起了數以萬計的開源項目,更是形成了Apache、Debian、SourceForge等一批具有重大影響力的開源社區。目前,美國的Github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開源社區平臺,支持數以百萬計的開發者和項目,為開源項目提供了版本控制、代碼托管等服務。2021年,GitHub托管倉庫已達2.61億個;2023年初,GitHub宣布全球已有超過1億開發者通過其平臺加入開源活動。
通過發起行業國際標準和倡議影響業界發展。如美國Linux基金會主導的《開源軟件供應鏈規范》已被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EC)采納為國際標準,旨在規范開源軟件供應鏈的合規性管理。同時,美國在國際電信聯盟(ITU)推出的Partner2Connect全球性倡議中的主導地位也進一步促進了其在倡導開發和使用數字公共產品中形成領導地位。
通過開源基金會對開源項目進行管理服務和運作控制。開源基金會是專門為支持開源項目而組建的非營利性組織,旨在為開源項目提供資金、技術、市場等全方位支持。成功的開源基金會一般都有一套較為完整的服務體系,以滿足項目或社區在不同生命周期的需求。在開源基金會方面,美國已在管理服務與運營運作能力上形成了絕對領先優勢,其先發優勢加上馬太規模效應作用,使得美國幾乎壟斷了全球開源軟件的代碼托管服務,支撐其確立全球開源領導地位。如美國Apache軟件基金會是全球最大的開源基金會,截至2021年已為350多個開源項目提供支持,管理著2 254個存儲庫的超過2億行代碼,其在注冊數量、運營能力及技術引導能力方面均已形成國際影響力。
我國數字公共產品制度建設的突出問題
數字公共產品法律法規相對欠缺
數字公共產品的“公共產品”屬性使得其生產與管理需要充分借助政府力量。然而,目前我國政府政策文件中對數字公共產品的關注與界定十分欠缺。僅有國務院于2022年發布的《國務院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對數字公共產品有所涉及,提出要“擴大數字基礎設施覆蓋范圍,優化數字公共產品供給,加快消除區域間‘數字鴻溝’”,但其中提到的“數字公共產品”更多指代政府提供的、供公眾使用的數字基礎設施、數字平臺、數字服務等,與當前國際上廣泛討論的數字公共產品內涵存在一定差異,后者更多表示以開源代碼、軟件、模型為代表的開源創新生態底層基礎產品。同時,在日常語境中常被關注的“開源項目”也不能簡單界定為數字公共產品。可見,我國目前對于數字公共產品的基礎性、指導性政策文件的缺失使得對這一概念難以形成全產業鏈上的統一認識,數字公共產品的可靠性、可持續性、治理的多樣性等多個維度也缺乏進一步的規范和指引,嚴重制約了其推廣與實際應用。
我國尚缺乏以開源許可協議為基礎保障的數字公共產品法律法規體系。數字公共產品雖具有非排他性,但并不意味著完全免費和隨意使用,實際上需要受到不同類別知識產權的全方位保護。因此,以開源許可協議為基礎構建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保障數字公共產品的合規應用尤為重要。開源許可協議是開源生態的法律基礎與制度保障,是對開源所涉及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多種知識產權權屬的總括性規范。目前,我國實踐中遵循的開源許可協議大多為“舶來品”,由我國主導的開源許可協議僅有木蘭許可協議,涉及數字公共產品中“開源”的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及法務人員隊伍建設均存在顯著滯后,我國開發者難以完全把握許可證之間的差異性及其復雜的法律含義,致使其在應用數字公共產品時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同時在發起開源項目時難以保障自身利益空間,更加阻礙了開源生態主體的貢獻與參與意愿。開源許可協議的背后邏輯是對開源內容的產生、傳播、使用場景與使用條件的充分認知和創新,我國迫切需要在開放數據、開源人工智能(AI)、開源硬件等具有一定產業優勢和社會制度優勢的數字公共產品領域進行提前研究和制度建設。
數字公共產品運營機制不夠健全
我國尚缺乏成熟的非盈利組織及完善的贊助與捐贈機制等。公共產品的運營管理必須由非盈利組織承擔,數字公共產品也不例外,其管理服務與運營運作離不開開源基金會與開源社區。2020年6月,我國的第一個開源基金會——開放原子教學場地開源基金會成立,為我國開展數字公共產品運營管理提供了條件和抓手。開源基金會作為公益性組織,自身沒有經營性的收入來源,但其運營與發展需要充分資金支持。國際經驗表明,成熟的開源基金會通常擁有三類主要收入來源:社會捐贈、會員會費及贊助。以Apache軟件基金會與CNCF資金來源構成為例(圖4),贊助均是其最主要的資金來源。然而,目前我國開源基金會的贊助與捐贈渠道尚未完善,尤其對我國國企和央企而言,軟件著作權、專利、商標等均為國有資產,捐贈與贊助涉及國有資產價值評估及處置問題,使得領域內一些重要國企、央企難以為開源基金會貢獻力量,更無法借助開源基金會的平臺參與數字公共產品的投入與研發。同時,我國開源運營作為新興專業方向尚處于萌芽階段,缺乏相關專業人才、理論研究,以及上下游相關服務機構。對于中立機構的議事與決策機制如何在國內法律體系下實現多方力量聯合,保證各方利益匯聚,在我國制度背景下也缺乏針對性的探討和創新。
此外,私密空間我國開源基礎設施雖然正在逐步發展起來,但仍存在運營機制不清晰、缺乏自主性等問題。開源運營的難度在于對規則的尊重、對文化多樣性的包容、對優秀項目的吸引、對全球智慧的理解和把握,同時還需打破國外大型開源平臺因馬太效應積累的領先優勢,因此挑戰巨大。目前,我國已經建立起了Gitee、code.china、Trustie等開源代碼托管平臺,也已經發展出了開源中國社區(Open Source China)、CSDN、ChinaUNIX、華為開發者社區等在國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的開源社區。然而,這些開源社區大多由企業主導,無法滿足數字公共產品對非營利組織的要求。同時,我國企業主導的開源社區呈低水平競爭的對壘之勢,更加劇了技術路線不統一、管理機制混亂等問題,致使無法全面發揮數字公共產品對開源生態建設的基礎性作用。此外,我國主要的開源社區仍大多使用國外開源代碼、依托國外開源社區,導致其整體依附性強、自主性弱,難以支撐對具有戰略意義的數字公共產品的運營管理。
關鍵數字公共產品自主創新不足
在開源生態底層核心技術方面我國自主創新能力顯著不足。這一局面部分源于中國在開源生態發展上起步較晚,以及長期以來在國際開源領域話語權較弱,導致我國目前大量開源項目在關鍵技術架構、版本更新和問題解決機制等方面仍高度依賴國外的開源社區及代碼托管平臺。這種長期依賴的模式不僅減弱了國內開發者對于自主創新和獨立維護的追求,也使中國在全球政治和技術變革的大背景下,面臨著更加嚴峻的潛在技術斷供風險。例如,2021年美國國會提議研究中國通過獲取美國開源技術的所得收益,并討論是否應當加強對此的出口管制,凸顯了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加之,一些主要的代碼托管平臺(如GitHub)已經開始默認接受遵守美國的出口管制法規和法律,進一步加劇了開源技術斷供風險。可見,我國在加強自主創新能力、構建獨立自主的開源技術體系方面仍存在不足,對打造堅實可靠的數字公共產品技術底座帶來一定障礙。
同時,在新興技術領域,我國同樣存在開源項目投入不足,底層創新尚未突破的問題。盡管在操作系統、數據庫等傳統基礎軟件領域我國開源項目已經有所布局,但在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新賽道上,我國大多開源項目一方面底層創新能力不足,另一方面也更偏重上層應用而對底層技術創新關注不足。例如,美國谷歌和美國臉書公司開源的人工智能框架TensorFlow和PyTorch在中國占據超過85%的市場份額,突出反映了在人工智能等關鍵新興技術領域我國開源生態對國外開源技術的依賴性,限制了我國數字公共產品在關鍵新興技術領域的發展潛力。
關于加快加強數字公共產品制度建設的建議
加快數字公共產品法律法規建設
盡快推動數字公共產品基礎法規建設。開展數字公共產品系統研究,對我國數字公共產品范圍進行界定,保證數字公共產品的公共屬性。在此基礎上,盡快推動數字公共產品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參考歐盟的《數字市場法》和《數字商品交易法》,限制企業在數字公共產品領域的惡性市場競爭并禁止數字企業利用其在數據共享、軟件安裝、平臺選擇等方面的優勢地位借助數字公共產品獲得高額壟斷利潤,以此最大范圍發揮數字公共產品的基礎性作用,促進企業參與開源生態建設。
從公益基金入手制定數字公共產品發展規劃。相較歐美國家實行的“優先購買”“主動開源”等措施,我國開源政策的激勵性、引導性還不夠強。建議不斷優化適合中國的數字公共產品公益基金機制,圍繞數字公共產品的研發、應用及產業一體化發展制定全面規劃,針對性制定引導措施。加快建立數字公共品的技術堆棧體系,提出未來數字世界的建設藍圖,以支持操作系統、中間件、數據庫、大數據中心,以及以開源硬件為基礎,加速吸收和建設工具、大模型、行業關鍵組件等數字公共產品建設。
聚集多方力量進行合力攻關,推動形成自主可控、可供廣泛使用的數字公共產品。基于范疇明確的數字公共產品建立孵化器,鼓勵公共采購政策加大對數字公共產品的傾向。積極發揮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的雙向聯動機制,以開放原子開源基金會為抓手,協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科學技術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加快推進底層核心數字技術的研發與自主可控,構建數字公共產品的統一開源創新平臺。同時需要注意到開源和前沿科技的結合非常緊密,建議引導中國科學院等科研機構和開源基金會等開源組織加大合作,遴選優質前沿項目通過開源進行聯合開發,哺育開源生態建設。
完善數字公共產品運營管理機制
以開源基金會為主要抓手推進開源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現階段我國開源基金會資金渠道與項目來源受制于現有管理辦法,迫切需要完善現有開源基金會管理制度,打通對開源基金會的捐贈與贊助渠道,推動國企、央企助力開源基金會發展。鼓勵以開源基金會為主導,培育開源產業鏈上下游的專業開源管理運營實體。此外,代碼托管平臺和開源許可證等開源基礎設施同樣需要更明確的、更適用的法律依據。
建立政府監管、市場運作的開源管理服務平臺。建議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聯合相關部門推動設立開源辦公室,由開放原子開源基金會統籌管理國內開源基礎設施運營,構建政府與市場結合的體系化管理機制,貫徹“規則明確、監管到位”,從而提供共性的標準與參考,尤其避免ChatGPT等數字公共產品應用對我國數據資源的濫用等問題,推動形成安全、中立的開源根社區。
推進優質開源項目出海,拓展國際化路線。積極推進國際開源政策、開源規則設計、開源社區融入等方面的理論與政策研究,加強開源國際人才培養。鼓勵開源組織如開源基金會、開源聯盟等走向全球,同時吸引國際有競爭力的開源項目入駐我國的開源社區。通過政府引導進一步匯聚力量推動大模型、汽車軟件、新能源管理、工業自動化等開源項目攻關,促使我國開源項目和全球接軌、打破地理邊界并足以利用全球范圍內的數字公共產品。
引導企業反哺數字公共產品發展
支持頭部科技企業參與建設產學研用結合的技術、標準和應用等各類聯盟,實現聯合創新和應用推廣。充分發揮央企、國企在數字公共產品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領頭羊作用,率先以開源貢獻體現其引領角色,鼓勵頭部科技企業持續投入開源生態建設,協同大量中小企業積極參與開源、貢獻開源,推動發展開放包容的開源平臺、高效的管理流程、高水平的科研人才、閉環的商業模式和付費模式。
引導企業將對數字公共品的貢獻納入社會責任認定,有效利用ESG提升企業對開源的重視。強化開源在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中的地位和價值,把企業的開源貢獻提升到對數字公共產品的社會責任高度,推動全社會范圍對數字公共產品社會責任的小樹屋認識,增強企業貢獻開源的意愿。搭建具有廣泛認可度的開源成果價值衡量體系標準,支撐ESG對企業開源工作的歸類與認定。
(作者:張超,上海交通大學 國家戰略研究院;馮澤,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陳凱華,中國科學院大學 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朱其罡,開放原子開源基金會; 《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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